湖南省位于长江中游,省境绝大部分在洞庭湖以南,故称湖南;湘江贯穿省境南北,故简称湘。
介于东经108°47′~114°15′,北纬24°38′~30°08′之间,东以幕阜、武功诸山系与江西交界;西以云贵高原东缘连贵州;西北以武陵山脉毗邻重庆;南枕南岭与广东、广西相邻,北以滨湖平原与湖北接壤。
风景名胜
湖南是旅游资源与旅游产业大省,境内山水风光秀美奇特,历史文化底蕴深厚,民俗风情多姿多彩。
一是具有名山与胜水之美。有张家界、崀山两处世界自然遗产,有“五岳独秀”之称的南岳衡山、湖南文化思想坐标之称的云阳山和“民族脊梁”之称的雪峰山,有奔流不息的湘、资、沅、澧“四水”,烟波浩淼的八百里洞庭,碧波万倾的东江湖,闻名全国的浏阳河。
二是具有人文与历史厚重之美。有岳麓书院、韶山、凤凰古城、洪江古商城等底蕴深厚的人文景观。有中华民族的先祖炎帝和舜帝,留下了屈原、贾谊、朱熹等历代文人墨客的经世之作,走出了曾国藩、左宗棠、黄兴等众多中国近代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。
湖南省地级市
1、长沙市。是湖南省第一个市,设立于1933年,为省辖市,一直为湖南省会所在地(抗战期间除外)
2、株洲市。设立于1951年6月,始为县级市,隶属长沙专区;1956年11月底,升为省直辖市,成为当时除省会长沙外的第1个地级市。
3、湘潭市。设立于1950年7月,始为县级市,属长沙专区;1980年2月中旬,升为地级市。
4、衡阳市:为抗战后期1942年设立的省辖市,为湖南省历史上第二个市,1949年8月解放后降为县级市,属衡阳专区,1950年1月升为省直辖市;1952年11月又降为县级市,属湘南行政区;1980年2月中旬复为地级市,现为省域副中心城市。
5、岳阳市。设立于1961年7月,始为县级市,隶属湘潭专区;1962年10月撤销并入岳阳县;1975年12月底,复设县级市,隶属岳阳地区;1983年2月升为地级市,现为省域副中心城市。
6、常德市。设立于1950年10月,始为设县级市,隶属常德专区,1988年1月下旬升格为地级市。
7、郴州市。设立于1960年8月,始为县级市,隶属郴县专区,1963年5月撤销并入郴县;1977年复设县级市,隶属郴州地区,1994年12月17日,升格为地级市。
8、邵阳市。设立于1950年10月初为县级市,隶属邵阳专区,1977年7月底,升为省辖市,始为邵阳地区代管,1980年2月改为省直辖。
9、永州市。设立于1982年1月下旬,初为县级市(今零陵区),属零陵地区;1995年11月21日,升为地级市,原县级永州市改为芝山区(后改为零陵区),地级市改驻冷水滩区。
10、娄底市。设立于1961年7月,初为县级市,隶属邵阳专区;1962年10月撤销并入涟源县;1980年7月复设县级市,隶属涟源地区;1983年2月撤销并入湘潭市;1983年7月复设县级市,隶属娄底地区;1999年1月20日,升格为地级市。
11、益阳市。设立于1950年10月,始为设县级市,隶属益阳专区;1994年4月升格为地级市
12、怀化市。设立1979年4月,始为设县级市,隶属黔阳地区;1997年11月底升格为地级市。
13、张家界市。原名大庸市,设立于1985年5月底,始为县级市,隶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;1988年5月中旬升格为地级市,1994年4月改名为张家界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