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和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。 2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三条规定: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,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,取得《医师执业证书》;取得《医师执业证书》或者医师职称后,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;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3、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,由省、自治区...
时间:2025-09-04 / 阅读:1知识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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