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减法性质,是指从一个数里连续减去两个数,可以减去这两个数的和,也可以先减去第一个减数,再减去第二个减数。 2、a-b-c=a-(b+c)。 3、某数减去或加上一个数,再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,得数不变.即a-b+b=a或a+b-b。 4、n个数的和减去一个数,可以从任何一个加数里减去这个数(在能减的情况下),再同其余的加数相加,如(a+b+c)-d=(a-d)+b+c。 5、一个数减去n个数的和...
时间:2025-09-04 / 阅读:2知识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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