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门红包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。开门红包不属于一般的货物或服务等常规性的收入,因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》GB/T24499-2009,其应归入其它应收款科目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》第五章中关于其它应收款科目的详细规定,表示应收票据、进项税额、预付款项、非货币性质的应收款、权益性投资和其他应收款均应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。同时,开门红包也是属于非货币性质的应收款,可以被列入此科目...
时间:2025-09-05 / 阅读:1知识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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