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北宋通判的职权和作用

    宋为加强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、府,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,凡兵民、钱谷、户口、赋役、狱讼等州府公事,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,并有监察官吏之权。通判掌管粮运、家田、水利和诉讼等事项,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。 通判的职权通判作为州府副职,与权知军、州事共同处度理政事,“凡兵民、钱谷、户口、赋役、狱讼听断之事,可否裁决,与守臣通签书知施行。”名义上,辅佐知州或知府,处理政务道,但各项公事...

    时间:2025-09-04 / 阅读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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